2017年广东省福彩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日期:2017-02-23     来源: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福彩中心机构设置有省中心本级以及21个市区中心共22个独立法单位。职能为发行福利彩票,筹集公益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共有事业编制27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11亿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795万元,比上年增加8.09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随着彩票销售量的增长,按销售量计提的发行费收入也有所增长。收入来源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2,795万元,比上年增加8.09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随着彩票销售量的增长,相应的变动成本也随之增长。各市区中心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支出来源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230万元,占12.9%,比上年减少120万元,下降2.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565万元,占87.1%,比上年增加128.09万元,增长0.45%。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业务费属政府性基金,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各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安排的支出。
    3.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映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5.“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级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省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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